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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项目分期建设人防异地建设费减免问题
来信人: 胡**** 来信时间:2020-10-12 16:40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的胡工,现有个问题咨询一下:这个有关园区总规划由12栋工业厂房+1栋食堂+2栋研发楼+1办公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41746m2, 1个总规划批复。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开发6栋厂房、1栋食堂、1栋研发楼;二期开发6栋厂房、1栋研发楼、1栋办公楼。其中食堂面积:1532m2 科研楼1 :1491m2 ,科研楼2:1491m2;办公楼1458m2 S应建人防面=(1532+1491+1458+1491)*6%=358m2 <1000m2,根据皖人防【2020】62号文件,该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可以申请缴纳易地人防建设费,但是现在建设单位仅仅申请开工1栋食堂和1栋研发楼,另外1栋办公楼和1栋研发楼计划明年开工建设,请问:1、今年开工的食堂和研发楼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可以根据皖政【2016】54号文件要减免费用吗? 2、还是让建设单位提供承诺,将4栋楼易地建设费用60.93万元在二期开发时一并缴纳?3、还是在今年开工的减免2栋,明年缴纳2栋呀?谢谢!
回复
回复部门: 省人防办 回复时间:2020-10-13 16:59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2017年7月1日起,根据地面总建筑面积按以下比例修建:一类、二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7%,三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省直管县县城6%,其他县城和建制镇5%。该园区应根据总规确定的地块技术经济指标核算应建人防工程面积。确实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按照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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