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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制作费用事宜
来信人: 王**** 来信时间:2022-02-23 16:49
工程招投标在2019年,2022年将要竣工验收。 1、现人防工程要按照2020年7月的《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制作安装相关标识标牌,该项目施工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还是建设单位承担? 2、有没有在2020年7月前的相应的《标识技术规定》,以便列出新增加的部分,让建设单位承担新增加的标识标牌的费用?
回复
回复部门: 省人防办 回复时间:2022-02-24 09:34

项目工程建设审批时间在2020年7月28日以后的,人防工程车位标识要求应纳入人防工程设计条件,并作为竣工验收条件之一,与工程同步验收。如审批时间在2020年7月28日之前的,人防工程的车位标识应由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实施。2020年7月28日前,我省未对人防工程车位标识做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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