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量:发布时间:2016-03-28 14:42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收费、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1231。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gdb.ah.gov.cn)查看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人防办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6号,邮编:230051,电话:0551--63443915)。

一、概述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一是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根据我办机关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印发了《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皖人防〔2015137号),明确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由人事秘书处牵头,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确定1名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人防工作特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安徽省人防办《2015年人民防空工作要点》。制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及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阶段目标,细化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各处室协同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办在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增设了“重要舆情”、“决策公开”栏目。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皖人防秘〔20159号),要求重大行政事项须经办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策,对非涉密类的决策内容予以公开。同时,对“在线咨询”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在“重要舆情”栏目进行公开。

四是落实监督保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制度。按照我办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规定,严格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管理,严肃考核奖惩,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处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和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有关知识纳入办机关干部教育学习内容,提高全办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从《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入手,通过召开办政务公开办公室会议、信息员会议等形式,组织办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新内容新要求。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当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有效提升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是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办是“准军事化”部门,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省直单位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积极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矛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办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预决算、人防指挥通信和信息化建设、“结建”人防工程等涉密信息按上级人防部门要求一律不得公开,为此专门向省政务公开办书面报告了上述情况。重要信息发布由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把关,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2015年,我办未出现任何泄密事故。

(二)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对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行政权力15,保留9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其他类7项(保密类4项);建立省人防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我办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向市、县人防系统延伸,督促市、县人防部门公布运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连通清单制度建设的“神经末梢”,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严规”。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承接落实工作,积极精简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要求,将5万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分级审批权限、一部分单建人防工程审批权下放至市、县人防办;外省甲级人防监理、设计企业入皖备案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市、县人防办。动态梳理省、市、县人防部门其他权力事项,能下放的坚决予以下放,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人防系统网上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省人防办会同省政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协作推进全省人防政务服务改革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防〔201560号),共同设计建设全省人防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一点清”项目,加快全省人防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务服务网与人防保密专网的数据导入导出和信息共享,建设全省人防政务服务网上统一监控、查询平台(一网通)。汇总统一全省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依据、条件、程序、要求、表格等,形成一份统一的电子数据文件供办事群众下载(一点清),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按时序推进。二是开展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各级人防部门权力清单中的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办理。加大向人防窗口授权力度,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强化首席代表现场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将各级人防窗口打造成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的示范窗口。三是加快人防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对兄弟省市人防先进窗口开展深层次政务服务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强化人防系统服务窗口工作培训,结合修订《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组织全省人防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各级人防行政审批窗口达标建设,探索推行绩效管理。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2015年,我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机动防空警报器、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三防”用品和机关办公用品等非涉密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示、中标及实施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在全省人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和规范引导审批中介服务市场,推动中介机构规范、公开、透明、高效服务。全面梳理人防系统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有效切断行政审批机关与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利益链条,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和行业自律,消除行政审批“红顶中介”和中介服务“灰色地带”。

(三)扎实开展“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52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方案》,提出了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有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9项任务,建立了3项保障措施。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次开会研究布置,加大对办机关指导力度,确保活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办机关各处室把“标准化提升年”活动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先后在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人防》杂志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宣传,并及时收集活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三、信息公开主要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人防办通过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人防工作资讯、政务公开信息919条,受理群众各类咨询64人次,均得到认真答复、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已按照申请内容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省人防办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省人防办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投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准确把握“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有难度。由于人防工作的特殊性,往往越是重要的工作、越是亮点工作,越要保密、越不能公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倾向于“重保密,轻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少、亮点少。另一方面,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少。人防部门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不是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主阵地,且行政审批事项已大部分下放到市级人防办。因此,不是群众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在行政执法、政群互动方面的内容较少,在“新闻发布会”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栏目没有有效信息可供发布。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经常组织政务公开重要文件的学习,提高全体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机关每个公务员明确政务公开范围,在做好保密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按照上级部门新要求,在继续完善制度的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要求信息公开的时限、内容、方式,确保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人防门户网的软硬件建设,统一信息来源,整合现有网上资源,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加强“窗口”人员素质建设,按照环节最少、效率最高、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运作。

null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