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法宣处浏览量:发布时间:2018-12-10 09:31

   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名称、地点

省人防办新闻发布会工作以“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发布会地点一般设在省人防办会议室,如对发布会地点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确定。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1.省委省政府关于人防工作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等有关内容;

2.全省人防改革发展形势;

3.全省人防重大活动,如“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等;

  4.涉及人防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5.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新闻发布会工作由法规宣教处归口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申报,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2.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和主题,由法规宣教处拟定,经办党组研究确定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各处室、直属单位可根据需要,向法规宣教处提出新闻发布会需求。

  四、新闻发言人

  1. 省人防办新闻发言人由1-2名办领导担任。

    2.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发布新闻。

  五、新闻发布会组织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由法规宣教处负责。发布会相关文字材料由相关业务处室拟定。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法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发布的内容必须准确、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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