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法宣处浏览量:发布时间:2019-06-03 22:24

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191号)要求,结合《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皖人防〔201631号),现制定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从省人防办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包括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审图、防化、检测等企业。

省人防办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从全省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省人防办认领后组织检查,检查事项包含重点和一般检查事项。各市人防办(民防局)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在监管平台中抽取在本地经营的人防从业企业,6类企业各不少于1家,与省人防办抽查重复的不查。

2017年、2018年抽查对象不再纳入今年抽查范围。省人防办按照国家人防办要求,在2019年一季度已对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进行了普查,不再重复检查。

二、时间安排

省人防办6月初认领检查对象,11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各市人防办(民防局)在省人防办下发检查通知后组织抽取,11月底前完成抽查。

三、抽查人员

省人防办执法检查人员从名录库随机抽取,每次抽查成立2个组,每组3-4人。根据工作需要,每组至少含1名工程、审批或质监岗位人员。另从检查对象所在市人防办随机抽取1名执法人员参加。

各市人防办(民防局)参照省人防办执行。

四、检查方式

1. 抽查前下发检查通知书,提前3天通知检查对象。

2. 执法人员持证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好笔录,留存相关证明资料。

3. 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根据“一企一表”内容填写资料。

4. 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5. 检查结果运用前,经本单位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

6. 所有资料统一归档。

   五、检查内容

   根据省人防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登记事项检查;2.从业资质检查;3.市场检查;4.质量检查;5.保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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