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19〕1号)要求,结合《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皖人防〔2016〕31号),现制定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从省人防办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包括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审图、防化、检测等企业。
省人防办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从全省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省人防办认领后组织检查,检查事项包含重点和一般检查事项。各市人防办(民防局)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在监管平台中抽取在本地经营的人防从业企业,6类企业各不少于1家,与省人防办抽查重复的不查。
2017年、2018年抽查对象不再纳入今年抽查范围。省人防办按照国家人防办要求,在2019年一季度已对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进行了普查,不再重复检查。
二、时间安排
省人防办6月初认领检查对象,11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各市人防办(民防局)在省人防办下发检查通知后组织抽取,11月底前完成抽查。
三、抽查人员
省人防办执法检查人员从名录库随机抽取,每次抽查成立2个组,每组3-4人。根据工作需要,每组至少含1名工程、审批或质监岗位人员。另从检查对象所在市人防办随机抽取1名执法人员参加。
各市人防办(民防局)参照省人防办执行。
四、检查方式
1. 抽查前下发检查通知书,提前3天通知检查对象。
2. 执法人员持证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好笔录,留存相关证明资料。
3. 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根据“一企一表”内容填写资料。
4. 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5. 检查结果运用前,经本单位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
6. 所有资料统一归档。
五、检查内容根据省人防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登记事项检查;2.从业资质检查;3.市场检查;4.质量检查;5.保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