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长三角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任务分解的通知
省人防办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省民防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沪苏浙皖人防办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协议》要求,加快推动人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防空向科技密集型、质量效能型转变,确保长三角区域人防一体化发展各项举措的落地落实。经研究,现将一体化发展有关任务分解,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一、促进人防建设管理区域合作
1. 人防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的合作。(责任领导:沈小平;牵头单位:法规宣教处;配合单位:综合处、应急指挥救援处、通信处、工程处)
2. 人防工程监管的合作。(责任领导:胡林、王万顺;牵头单位:工程处;配合单位: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3. 人防行政执法的合作。(责任领导:沈小平;牵头单位:法规宣教处;配合单位:工程处、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4. 人防行业一体化从业市场的合作。(责任领导:胡林、王万顺;牵头单位:工程处;配合单位: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民防协会)
5. 人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合作。(责任领导:王万顺;牵头单位:人事处)
二、加强人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交流
6. 基层人防建设管理的交流。(责任领导:胡林;牵头单位:应急指挥救援处)
7. 人防宣传教育特色做法的交流。(责任领导:沈小平;牵头单位:法规宣教处)
8. 人防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转换的交流。(责任领导:胡林、王万顺;牵头单位:应急指挥救援处;配合单位:工程处、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9. 人防系统党建工作的交流。(责任领导:王万顺;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10. 人防行政事务工作的交流。(责任领导:沈小平;牵头单位:综合处)
三、实现人防资源共享
11. 人防训练场所和特种装备资源共享。(责任领导:胡林、王万顺;牵头单位:应急指挥救援处;配合单位:通信处,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2. 人防宣传教育资源共享。(责任领导:沈小平;牵头单位:法规宣教处)
13. 人防行政管理相关信息共享。(责任领导:沈小平;牵头单位:综合处)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