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省发改委浏览量:发布时间:2021-09-26 14:50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7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逐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今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聚焦解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大别山革命老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国第二大革命根据地——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新中国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意见》,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省委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总体考虑

一是注重区域协调联动。把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摆在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上来谋划,积极推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部地区崛起、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打造大别山绿色发展合作区,建设长三角高品质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同时,加强与合肥都市圈、皖江城市带、皖北地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区域协调联动、协同发展。

二是注重补齐发展短板。针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状况,重点提出强化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对外联通通道、重大水利工程、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改善老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注重发挥特色优势。立足大别山革命老区资源禀赋和生态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壮大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绿色转型,着力增强内生动力。

四是注重强化政策保障。在接续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相关做法,在财税、金融、人才等方面提出更加有力的倾斜支持政策,比如,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老区10县(市、区)各2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的标准安排老区旅游专项资金、实施老区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主体信用评级增进计划、探索与经济强县结对帮扶、有计划组织省直部门干部到老区挂职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可分为两个板块,共10个部分27条。

第一个板块包括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将老区县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三是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加强老区创新平台建设;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全面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五是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支持打造现代化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六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七是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工矿资源综合利用;八是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支持老区深度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推进与周边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第二个板块是保障措施部分,包括加强政策扶持和组织保障2个方面内容。主要是加大财税、金融、用地等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口帮扶、干部双向挂职等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点任务、政策举措,指向明确、措施具体。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协调督促省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和支持政策,在资金、项目、土地、人才、试点示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努力破解老区发展难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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