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太和县祥和广场单建人防工程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2-24 10:05

一、根据城市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要求,同意在太和县祥和广场建设单建式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

二、该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28530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为太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内容,按照《关于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要求的通知》(皖人防〔2016131号)执行。平战转换设计与人防工程设计同步进行,于竣工验收前完成编制,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

四、结合地面建筑和景观,合理设置平战出入口的数量和位置。

五、太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承担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维护经费、措施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