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省扶贫办《关于依法分类处理涉贫信访诉求的通知》解读材料

文章来源: 省扶贫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12-01 10:58

省扶贫办印发《关于依法分类处理涉贫信访诉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在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基础上,在行政机关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技术鉴定、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界限,最终将不同类型诉求导入相应途径办理的处理方式。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的重要举措。2019年3月4日,省信联办印发《关于开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修订(制定)工作的通知》(皖信联办明电﹝2019﹞6号),要求省直各单位修订或制定清单,省扶贫办等新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机构需制定清单。文件印发后,省扶贫办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清单研究起草工作。

清单制定过程中,省扶贫办深入开展系统学习调研,一体推进扶贫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形成“一拖二”的《通知》(通知+清单+流程)征求意见稿。经书面征求国务院扶贫办、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信访局、省主要行业扶贫部门意见,并委托各市扶贫部门分别征求市县两级扶贫部门、市或县级信访部门及主要行业扶贫部门意见,提交省扶贫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进行合法性审核,经2019年10月19日省扶贫办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后印发。

二、起草工作把握的重点

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3个方面:

一是全面梳理信访诉求。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特点,以近3年受理的常见诉求为牵引,将“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涉贫诉求划分归类。

二是厘清各类法定途径。根据立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明确涉贫信访诉求不予受理的范围和可导入的途径。

三是注重强化事责导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以保证工作责任得到落实,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三、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正文和2个附件。

(一)正文。

3个部分:一是《清单》内容,对应4类诉求,即:信息公开类、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揭发控告类,分别明确了4种法定途径;二是基本流程,细分为5个工作环节,包括判定分类、交办告知、实地调查、处理反馈、审核督办;三是相关要求,提出了4项要求。

(二)附件1(即清单)。

以表格形式,对应列明可通过“3类途径”处理的10类涉贫信访诉求,分别明确事责导引和相关依据。

(三)附件2(即流程)。

以图式化流程形式,提要描述依法分类处理的6个工作环节。


文件内容:http://gdb.ah.gov.cn/content/article/55536021